首页 > 建言献策 > 提案选登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议

发布源:三水区政协 2008-02-0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建议

李伟明

 

理 由:

    我区48个村委会688条自然村中,有建设规划的自然村仅37条,其中28条还是2000年前规划的,普遍水平不高,不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规划的执行和控制也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全区农村规划建设总体上处于无序状态,造成村庄布局散乱,点多规模小,农村建设杂乱无章,“有新屋无新村”的现象突出。既严重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影响了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农业的规模经营,也增加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难度,环境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难以提高。

实施办法、措施和建议:

    建议由市规划局三水分局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经济区)配合,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着手开展全区村庄布局规划,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根据我区实际和农村规划编制的要求,开展农村规划编制可分为三个层次:

    1、村庄布局规划。要通盘考虑,从全区范围统筹谋划村庄布局。区村庄布局规划要与全区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各镇(街道、经济区)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农业产业和农业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供水、供电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要统筹按排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设施。要从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出发,选好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布点,明确撤并村和“村改居”的控制范围及调整方案,合理安排好村庄总体布局。

    2、村委会总体规划。在村委会一级编制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注意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尊重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搞好村委会总体布局,划分经济和村庄建设区域,综合考虑村内道路、路灯、给排水、环境卫生、消防、公园、绿化、文体设施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和村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3、新农村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的村庄修建性详规,要充分发掘地方优秀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民居建筑文化,突出地方特色,与自然相和谐,丰富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内涵。要按照建设中心村的要求,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宅基地用地指标,积极引导村民集中居住和新建联立式、公寓式住房,做好住宅建设、拆迁、控制的分步实施方案。要重视民居建筑设计方案的确定,做到既继承当地民居建设的优秀艺术传统,又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乐于为广大村民所接受。

友情链接

Copyright© www.ss.gov.cn & www.sanshui.gov.cn 公安备案200304A0009 粤ICP备05101457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757-87783817 传真:075787734534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协楼

建议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本站,最佳分辩率144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