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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第八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源:三水区政协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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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子能委员:
   
你在区第八届政协第三会议提出的第22号提案《关于园林路与广海大道路口交通设施设置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我局答复意见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第一点办法,建议将园林路与G321国道交汇处的“T”型路口之G321部分划为候灯车禁停区、第四点办法建议在该路口建造人行天桥,我局表示赞同,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将减少该路口的交通压力。但是,由于西南街道城区的道路建设、交通设施建设均由区建设局负责,我局无该项职能,应该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提案中第二、第三点办法,建议上下班高峰期在该路口及附近相关路口禁止车辆左转弯,我局认为不妥。一旦在该路口禁止左转弯,必然增加附近同福路、新华路的交通压力,而上述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已十分拥挤,如再增加车流量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影响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畅通。
   
为了缓解该路段的交通压力,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将该路段确定为重点管制路段,在上下班高峰期安排民警上路执勤,及时梳导交通;二是严格执法,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对乱停乱行等违反通行标志的行为予以处罚。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促使广大市民养成良好交通习惯,在源头上减少交通阻塞。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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