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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探索“政银保+”,促进农产业信用担保及金融

发布源:三水政协办 201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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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农村金融更是农村经济的核心。中央每年都会出台多份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2016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地方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改革财政支农投入使用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健全农村创业创新机制。

    我区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创新与改革,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更好地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出发点,推出了“政银保”模式,以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形式发展合作农业贷款,实质为构筑“三农”与金融对接的融资平台,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自政银保推出以来,该模式得到各方高度评价,并作为示范项目向各省市推广。

    但是,因为农村在金融发展上自身存在的局限,缺乏抵押物、信用体系不完善、同期收益率低于其他行业,政银保的覆盖面毕竟有限,农村金融现存的发展问题仍是阻拦在农村经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道坎。农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三水区作为佛山市农业大区,产业面涵盖农产养殖方方面。每条产业都渴望得到金融的支持,做大做强自己的产业链,除此之外,金融机构也渴望进入农村,但成本高、收益低、对农业陌生等因素制约,使得两者并不能很好的进行对接。

    政银保本意是搭建一个融资平台,促成”三农“与金融对接。但从平台建设主体角度出发,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行业主体联合创设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对接,为农户提供互助金融、融资担保等业务会更加适合。理由如下:

    一方面是农业涉及面广,农产养殖分布不一样,发展规律不一样,遇到的问题也不一样,最了解本地情况的是行业自身,也最能代表行业的需求,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自身拥有广泛的上下游合作关系,相比于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资料,如资产表、现金流量表,行业能更清楚该生产者使用了哪些农资,产量产值是多少,主要销售渠道在哪儿,实际资金需求与用途是什么,而这些具体的数据、个人诚信,都

 

是金融机构无法了解到的情况。

    另一方面由行业主体创设的融资平台,能更好的承接政府的普惠金融落地,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链。农村金融的目标是让更多农民受益,实现惠农增收。做大做强产业链,需要更多的金融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尚未能全面满足我区“三农”金融需求,但区财政以少量的保额撬动金融资本的“政银保”模式和思路值得行业参考。行业主体以此为借鉴,若能再加上政府提供部分政策及资金支持,发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能撬动的金融总量会更加庞大。

实施办法、措施和建议:

  一)出台扶持政策,鼓励产业主体发展农村金融

    在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中,建议在区“政银保”办公室的领导下,出台政策,鼓励创设新型农产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行业内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联合,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以联合社的形式创设农产业发展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与联合社合作,联合社为其社员、股东提供融资信用担保、互助金融等服务;二是支持本土龙头企业联合发起农产业信用互助组织,承接“政银保”部分基金,做大信用担保业务。政府在此过程中,发挥好监管和服务的角色,为组织提供发展指引。

    二)积极探索“政银保+”模式

    建议在政银保的基础上,设立政银保基金,以母基金的形式为产业内的相关金融组织提供发展支持。政府此举,一可做大产业金融规模;二则起到监管的作用,金融组织需向每位参与者提供实际经营数据;三是有利于提升“政银保”的定位,政府机关作为为农企农户的“担保”担保方不太适合,若将其提升到为行业提供发展基金和政策支持,不仅性质不同,而且“三农”金融的覆盖面也相较之前更大。

    三)区府牵头成立发起委员会

    政银保作为我区首创的特色农村金融亮点,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银保改革工作,区“政银保”联席会议和“政银保”办公室研究发起“政银保基金”的可行性,联合农业局、工商局和金融局部门,共同探讨如何制定出台促进合作社发展内部金融、龙头企业发起信用互助金融组织发展的政策。充分发挥好政策指引优势,推动我区农村金融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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