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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性建设的建议

发布源:三水区政协办公室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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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跃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区政府和区教育主管部门,为提升我区学前教育水平,做了积极的努力,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学前教育学位不足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但这些新引进的幼儿园绝大部分都是贵族式的高价幼儿园,相当部分的人民群众的子弟难以入读,“入园难、入园贵”等困扰群众多年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我们建议,各相关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突破口,各镇街建设一至两所中心城区建设5所左右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实施办法、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镇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部门联动制度。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各镇街建园相关问题,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幼儿园建设任务,为建园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区教育局要在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基础上,确定建园任务,牵头编制镇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区财政局要将各镇街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纳入常年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区发改委要将幼儿园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审批,支持项目前期工作的推进。

    (三)加快建园、办园步伐。1.加快落实园址。各镇街加快落实选址和办园场地,确定幼儿园用房,采取多种形式整合资源,纳入街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加快建设步伐。2.加快落实配置。镇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须达到国家有关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置达到省市相应等级幼儿园标准。3.依法规范管理。各镇街普惠性幼儿园统一接受区教育局的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执行国家、市、区的教学计划和管理规程,每年按相关规定接受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依法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办园年检工作。

(四)科学配备人员。1.每所普惠性幼儿园由区、镇两级教育部门统一调配1-3名有专业资质的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管理人员,其余教职工则采用招聘制,完善劳动用工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2.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对招聘人员予以审查并严格执行幼儿教师、保育人员资质准入制、备案制。招聘人员职称、经济待遇原则上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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